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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营业执照办理

法律顾问 2022-08-12 08:54 标签: 营业执照

个体户营业执照办理需要以下材料:

1.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2.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必须在登记前经批准的项目,应提交相关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

4.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不动产权证复印件和租房协议) 

5.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由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事项包括:

(一)经营者姓名和住所;

(二)组成形式;

(三)经营范围;

(四)经营场所。

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条例》规定 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二)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 (三)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

杨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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