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其中筹办费用可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的规定进行扣除: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五 关于筹办期业务招待费等费用税前扣除问题 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2022-08-05 17:17
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如下: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费按标准扣除,未超过标准的按实际发生额扣除;超出标准的只能按标准扣除;超出标准的部分按标准扣除不得扣除,也不得结转以后年度扣除。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总额的14%的,允许扣除。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2022-08-05 17:13
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如下: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费按标准扣除,未超过标准的按实际发生额扣除;超出标准的只能按标准扣除;超出标准的部分按标准扣除不得扣除,也不得结转以后年度扣除。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总额的14%的,允许扣除。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2022-12-02 09:10
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业务招待费扣除采用“双限额”和“孰小原则”。计算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的计算基数为销售(营业)收入合计=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视同销售收入,但是不包含政府补助收入等营业外收入。
2022-08-12 11:16
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或者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无偿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免征增值税。红十字会属于“公益性社会组织”,你公司通过红十字会等公益性社会组织无偿捐赠医用物资,用于新冠肺炎防治的,可以按规定享受上述免征增值税优惠。
2022-09-06 13:46
1、业务招待费。用于企业生产经营中的接待和招待,如招待客户、供应商等发生的餐费,应属于税法规定的业务招待费。《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2、职工福利费。用于职工福利用餐、内部聚餐等福利支出,应属于职工福利费支出。《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3、工作餐费。用于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员工必要的工作用餐费用,应属于企业正常的成本费用,应根据发生用途归集到相应的成本费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