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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员工违反了国资委的(意见)如何处理

法律顾问 2022-08-12 08:58 标签: 国有企业员工 违反国资委

意见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要看具体的制定部门和法律程序,可能是法规、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只要不和上位法律抵触,并符合制定程序,在一定范围内都具有法律效力。

国有企业的职工做出违纪违法行为的,要依据违纪违法的情形进行处罚,如果国家企业规章制度有处罚情形的,可以依据规章制度处罚,没有的可以进行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高民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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