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拍卖无效的五个条件

法律顾问 2022-08-12 10:52 标签: 拍卖无效

无效拍卖,是指违反法律规定或可能造成消极社会影响而其后果不为法律所承认可拍卖活动。

无效拍卖损害有关当事人的利益,或者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故为法律所禁止。在拍卖实践中,无效拍卖通常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一、无益拍卖。所谓无益拍卖,是指因拍卖造成公民个人或社会利益损害的行为。例如,任意拍卖的出卖人委托拍卖人拍卖其家庭生活必需品,致使其家人生活发生困难。又如拍卖国营小企业,但对原企业职工未作妥善安排,致使职工生活无着落,影响社会稳定,这也属于无益拍卖的范畴。无益拍卖的认定,一般以法律规定为准,法律无明确规定的,按照司法惯例确认。

二、违法拍卖作为法律禁止的行为,其特征是明显或不明显地违反法律规定。任意拍卖中拍卖人为自己竞买或指使他人为自己竞买,竞买人互相串通压低或抬高出价,拍卖人代他人竞买等,这类行为违反法律和拍卖规则,不论其是否促使拍卖成交,依法都应属无效。在强制拍卖中,拍卖物未经查封或查封无效即予拍卖的,其行为也应无效。

法律依据

《拍卖法》第三十七条 “竞买人之间、竞买人与拍卖人之间不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

郭建成律师

郭建成律师

江苏纵通律师事务所

刑事辩护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房产纠纷 合同纠纷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