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应当有法人代表或负责人,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对外结算是有效的,至于合伙人内部的责任承担要根据法人章程或合伙协议、内部管理制度来确定。如果是没有起字号或登记的个人合伙行为,合伙人自行签订的合同只其合同当事人产生约束力,对其它合伙人不产生约束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十六条 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作为合伙人的法人、其他组织执行合伙事务的,由其委派的代表执行。
2024-05-21 14:03
当债务人欠钱不还时,起诉流程如下:
1、以公司或个人的名义写起诉状;
2、到被告人所在地法院提交起诉状并提供证据(欠条、其他书面证据);
3、等候审理,一般案件6个月法院审结,6个月不能审结的经法院院长批准可延长6个月。
4、等判决生效后,对方不还钱,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对方没钱,可申请保全对方的房屋)。
2022-09-07 15:09
个人合伙对外责任:
1、合伙人责任的性质是补充性责任。
2、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3、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022-08-26 09:27
合同无效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结算条款是否属于争议解决方法之条款,应当根据合同的实际情况进行判定。
2022-08-24 11:19
分公司对外签订建设施工合同是否有效因情况而定。具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可以签订合同,但依据国家招标投标法规定签订的合同,一般需要向有关主管部门备案登记,如属建筑类合同,则需要具备相应的特殊资质,如分公司无相关资质,则可能存在违反国家强制性法律规定,导致合同无效。如以分公司名义中标,则另当别论。
2022-08-12 14:30
债权转让对外有以下效力:
1、债权转让应当通知债务人,否则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2、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
3、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对让与人的抗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