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行政机关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许可。
根据我国《行政许可法》规定,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委托机关应当将受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内容予以公告。
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受委托行政机关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许可;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许可。
法律依据
《行政许可法》第二十四条 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委托机关应当将受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内容予以公告。 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受委托行政机关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许可;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许可。
2025-01-13 09:56
行政许可由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委托机关应当将受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内容予以公告,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受委托行政机关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许可,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的种类包括:
1、普通许可。是由行政机关确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否具备从事特定活动条件的许可。普通许可的功能主要是防止危险、保障安全。
2、特许。是由行政机关代表国家向被许可人授予某种权利、被许可人可以从事特定行为的许可。特许的功能主要是分配稀缺资源。
3、认可。认可是行政机关对申请人是否具备特定技能进行认定的许可。认可的主要功能是提高从业水平或者技能、信誉等。
4、核准。是行政机关对某些事项是否达到特定技术标准或者经济技术规范的判断、确定。它的功能主要是防止危险、保障安全。
5、登记。是由行政机关确立个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特定主体资格。它的功能主要是确立申请人的市场主体资格,以向公众提供证明或者信誉、信息。
2025-04-16 13:44
受委托实施行政处罚的组织应当满足的条件是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并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依法成立并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
2024-09-04 10:01
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包括:
1.主管部门:主管行政许可事项的部门或者单位,负责行政许可的审批和管理。
2.接收窗口:负责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的窗口,协助申请人办理行政许可手续。
3.审查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核、核实和调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4.决策机关: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并发放许可证书或者许可文件。
5.监督检查机关:负责行政许可的监督和检查工作,保证行政许可依法执行。
2022-08-10 11:27
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书面委托符合一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受委托实施行政处罚的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
2.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
3.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
2024-05-21 10:55
行政许可委托的依据是: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需要委托的行政许可事项,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委托有关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者其他组织机构办理,委托方对被委托方的行政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