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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对谁负责并接受其监督

法律顾问 2022-08-11 17:05 标签: 地方各级监察委员

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监察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

1、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监察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是最高监察机关,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负责全国监察工作。

2、国家监察委员会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监察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国家监察委员会领导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上级监察委员会领导下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三章 对于监察委员会的监察范围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监察机关对下列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监察: 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朱丽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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