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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第七十一条解读

法律顾问 2022-08-11 15:24 标签: 物权法

物权法已经废止。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从反面约束业主们在使用专有部分时需要考虑其他业主,不能危害到其他业主的合法权利,例如,装修不能对拆除承重墙、经营用房专有部分内堆放易燃易爆的危险物质等等。虽然专有部分你可以随意处置,但是也不能危害整体业主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 【业主对专有部分的权利和义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蔡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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