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购房新政策:
1、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首套房需提供两年内在苏州市区(含吴江区)、昆山市、太仓市累计一年纳税或社保证明;
2、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禁购二套房;
3、本市户籍家庭禁购第四套房;
4、限购以家庭为单位(夫妻+未成年子女);
5、限购范围内的购房资格审查,目前通过网络由管理部门负责,不用多跑去出各个无房证明。
本市限购范围内限购1套住房基础上,增加了在购房之日前2年起已在本市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保满24个月的条件。非本市户籍家庭购房政策进一步收紧,从在购房之日前3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2年以上城镇社保或个人所得税调整为在购房之日前4年起已在本市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满48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第五条 落户本市未满5年的户籍家庭的购房政策进一步收紧,在本市限购范围内限购1套住房基础上,增加了在购房之日前2年起已在本市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保满24个月的条件。非本市户籍家庭购房政策进一步收紧,从在购房之日前3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2年以上城镇社保或个人所得税调整为在购房之日前4年起已在本市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满48个月。
2022-10-18 15:59
2021年苏州户口落户的新政策为:
(1)人才落户
可以通过学历、社保落户。流程快、条件低。本科可以直接落户;大专可以通过社保落户;技能人才根据相应条件落户。
(2)积分落户(租房落户)
申请积分管理,同时可以申请积分落户。积分落户常年可以申请,一年出一次落户名单。根据积分分值排名确定落户人数。
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参加本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并取得积分落户准入资格的人员,到迁入地公安机关申请户口迁入。
2022-08-10 08:58
积分落户是指流动人口参加积分管理,累积分值达到落户达标积分值的,准予户籍迁入本市。 符合积分落户申请条件的流动人口申请户口迁入的,应当于每年7月31日前向其居住地镇人民政府流动人口积分管理窗口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人提交申请30个工作日后,可以前往流动人口积分管理窗口或者登录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服务网站、微信公众号查询个人积分申请核查评分的实时情况。
2022-08-11 13:41
2021年苏州市的购房政策有: 1.非苏州户籍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苏州市区、昆山市、太仓市范围内申请购买第1套住宅时,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苏州市范围内连续缴纳2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
2.苏州户籍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苏州市区、昆山市、太仓市范围内暂时无法购买第4套住宅;
3.暂停对已拥有1套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等。
2022-09-22 09:10
军人公积金贷款实行限额管理,当地政府规定低于40万的,统一限额40万元;当地政府规定高于40万元的,可按当地政府规定执行。贷款最长期限不得超过20年,且贷款期限与借款人年龄之和不超过65年。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时,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相应调整。军人住房公积金可用于购买商品房,而非从前只有在军人转业后才能拿到公积金,就此军人家庭购房经济负担大大减轻。
2022-10-22 13:47
军人公积金贷款实行限额管理,当地政府规定低于40万的,统一限额40万元;当地政府规定高于40万元的,可按当地政府规定执行。贷款最长期限不得超过20年,且贷款期限与借款人年龄之和不超过65年。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时,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相应调整。军人住房公积金可用于购买商品房,而非从前只有在军人转业后才能拿到公积金,就此军人家庭购房经济负担大大减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