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规章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决定。
地方政府规章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需要制定规章的事项;
(二)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八十四条 部门规章应当经部务会议或者委员会会议决定。
地方政府规章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决定。
《立法法》第八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 地方政府规章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需要制定规章的事项; (二)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
2022-10-29 16:48
规章主要指国务院组成部门及直属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省、自治区政府所在地的市和设区市的人民政府,在它们的职权范围内,为执行法律、法规,需要制定的事项或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规章是行政性法律规范文件,之所以是规章,是从其制定机关进行划分的。规章按其性质、内容,可分为行政规章、组织规章、业务规章和一般规章。1.行政规章。按作者及其权限,可分两类:(1)国务院部门规章。是由国务院所属各部、各委员会制定、发布的规章。(2)地方政府规章。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省和自治区政府所在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2.组织规章。是指对一个组织或团体的性质、宗旨、任务、组织原则、成员及其权利义务、机构及职权、活动及纪律等做出系统规定的规章。组织规章的常用文种是章程。3.业务规章。是指对专项业务的性质、内容、范围及其运作规范等做出系统规定的规章。业务规章的常用文种为章程。一般规章。一般规章是各级各类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为实施管理、规范工作和活动,在其职权内制发的规章。这类规章便是通常所说的规章制度。一般规章的常用文种有规定、办法、准则、细则、制度、规程、守则、规则等。
2022-08-10 09:28
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主体是省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条例》规定:行政规章的制定主体有 (1)国务院各部、委; (2)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3)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地方人民政府; (4)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 行政规章是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参照依据。
2022-08-09 14:31
部门规章是由国务院各部门制定的。规章主要指国务院组成部门及直属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省、自治区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在它们的职权范围内,为执行法律、法规,需要制定的事项或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其主要形式是命令、指示、规定等。
2022-08-30 11:11
行政规章的制定主体有: (1)国务院各部、委; (2)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3)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地方人民政府; (4)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 行政规章是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参照依据。 行政法规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国务院法制机构具体负责起草,重要行政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草案由国务院法制机构组织起草。行政法规在起草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 行政法规草案应当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
2022-08-12 11:01
民法典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根据立法法规定, 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来行使国家的立法权。而民法是重要的法律部门之一,是国家调整社会生活关系的基本法律,所以民法典的制定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来制定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