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犯罪提供帮助可能构成包庇罪。
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窝藏或包庇犯罪人的行为。窝藏,是指为犯罪的人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的行为。这种行为的特点是使司法机关不能或者难以发现犯罪的人,因此,除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外,向犯罪的人通报侦查或追捕的动静、向犯罪的人提供化装的用具等等,也属于帮助其逃匿的行为;在司法机关追捕的过程中,行为人出于某种特殊原因为了使犯罪人逃匿,而自己冒充犯罪的人向司法机关投案或者实施其他使司法机关误认为自己为原犯罪人的行为的,也应认定为本罪。包庇,应限于向司法机关提供虚假证明掩盖犯罪人。窝藏、包庇的犯罪人,是指已经实施犯罪行为的人,既包括犯罪后潜逃未归案的犯罪人,也包括被司法机关羁押而脱逃的未决犯与已决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 【窝藏、包庇罪】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2021-03-11 08:57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2024-05-11 13:58
如果案件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要求公安机关撤销案件,如果公安机关不撤销案件,请求检察机关申请立案监督,建议公安机关撤销案件;案件在检察机关公诉阶段,要求检察机关做不起诉处理,并建议公安机关撤销案件;案件在法院审判阶段,法院会作出无罪判决,如果羁押,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2022-09-23 10:00
刑法单位犯罪罪名有:单位犯罪单罚制,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等;单位犯罪双罚制,资助恐怖活动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虚报注册资本罪、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信用卡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等。
2022-10-27 15:29
“一、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30个罪名
1、洗钱罪
2、逃汇罪
3、骗购外汇罪
4、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
5、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
6、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
7、违法发放贷款罪
8、违法运用资金罪
9、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
10、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
11、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
12、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
13、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
14、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
15、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16、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17、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
18、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19、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20、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
21、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22、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
23、高利转贷罪
24、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
25、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
26、变造货币罪
27、持有、使用假币罪
28、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
29、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
30、伪造货币罪
二、金融诈骗罪8个罪名
1、集资诈骗罪
2、贷款诈骗罪
3、票据诈骗罪
4、金融凭证诈骗罪
5、信用证诈骗罪
6、信用卡诈骗罪
7、有价证券诈骗罪
8、保险诈骗罪”
2022-08-11 15:03
主要是:刑法第120条资助恐怖活动罪;第125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第126条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第128条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第137条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第140—148条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第151—153条走私罪;第159条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第161条违规披露、不披露信息罪;第162条虚假破产罪;第164条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第175条高利转贷罪;第176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第177条伪造、变造金融票据罪;第190条逃汇罪;第191条洗钱罪;第192条集资诈骗罪;第198条保险诈骗罪;第201条逃税罪;第213—219条侵犯知识产权罪;第221—230条扰乱市场秩序罪;第244条强迫劳动罪;第261条遗弃罪;第327条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第334条第2款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第347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第355条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第363—365条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第387条单位受贿罪;第391条对单位行贿罪;第393条单位行贿罪;第396条私分国有资产罪、私分罚没财物罪;第341条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第342条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第344条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