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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规制的四种垄断行为

经济纠纷 2022-08-11 14:49 标签: 反垄断 行为 规制

反垄断法规制的四种垄断行为具体如下:

(一)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

(二)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三)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

(四)行政机关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

根据我国《反垄断法》规定,反垄断执法机构依法对涉嫌垄断行为进行调查。

对涉嫌垄断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反垄断执法机构举报。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当为举报人保密。

法律依据

《反垄断法》第三条 本法规定的垄断行为包括:
(一)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
(二)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三)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

王伟凡律师

王伟凡律师

四川聚仁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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