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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户口注销的处罚

法律顾问 2022-08-11 11:55 标签: 虚假户口注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的;

2、假报户口的   

3、伪造、涂改、转让、出借、出卖户口证件的;   

4、冒名顶替他人户口的;   

5、旅店管理人不按照规定办理旅客登记的。

我国实行单一户口制,一个人只能有一个户口,不能同时拥有多个户口,所以,有两个户口的,必须注销一个。违法必纠,所以如果有一个户口是违法取得的,那么就必须注销该违法取得的户口;如果两个户口的取得都不违法,那么当事人有选择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的;
(二)假报户口的;
(三)伪造、涂改、转让、出借、出卖户口证件的;
(四)冒名顶替他人户口的;
(五)旅店管理人不按照规定办理旅客登记的。

赵文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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