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伤害事件(事故)。学生伤害事件,一般指学生在校接受教育期间,包括学校组织的校内外各项活动、公益任务、学生实习、军训等活动中,乘坐交通运输工具时,发生的学生遭受人身损害的意外事件。大致可归为:学生意外伤害事件;学生食物中毒事故;学生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治安事件;学生行为触犯《刑法》的刑事案件;学生患突发疾病事件;学生违反公序良俗的事件。
2、教师事件。教师事件应包括教师与学校、教师与教师或学校员工、教师与学生之间发生的各种形式的事件。教师与学校、与教师及其他员工之间的事件可能过内部行政、调解或投诉、申诉、劳动争议或人事争议仲裁、民事诉讼、治安管理以及刊事诉讼等方式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教育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2022-08-10 11:27
事故发生的三大因素是要依据发生事故的原因来决定因素的。
一、安全事故发生“三大因素”:
(一)、人的因素:
1、安全意识不强,麻痹思想、马虎草率行为;
2、不使用或不当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着装;
4、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工作行为和交通违法行为;
5、从事自己不熟悉的工作或非本专业使用的机械、设备及机具;
6、工作时精力分散,闲谈打闹嬉戏,图方便走捷径;
7、对从事的作业安全隐患心里无底,安全措施没有掌握,没有参加安全技术交底;
8、身体状况不佳,心理异常。
(二)、环境因素
1、不整洁的工作环境,噪音、烟雾、粉尘、震动、高温等;
2、材料和工具堆放混乱无序;
3、作业环境高噪音、浓烟雾、浓粉尘,昏暗视线不良,通风不好;
4、多工种交叉作业,指挥无序,相互干扰,其他人员的不安全行为;
5、危险指示标志不清晰、不全或错误。
(三)、管理因素
1、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措施落实不到位,安全设施不全;
2、各级管理人员失职、渎职、违章指挥;
3、上岗前没有进行安全教育,施工前没有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安全生产检查没有进行或存在形式主义;
5、对员工反映的安全隐患没有及时处理;
6、对员工提出的安全生产建议没有反馈或置之不理。
2022-08-15 09:14
注册公司的类型:一、无限公司即由两个以上的股东组成的,股东对公司的债务负无限责任的公司。二、有限责任公司即依据法律规定的条件成立,由一定人数的股东(2人以上50人以下)组成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三、两合公司即由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无限责任股东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组成的公司。其主要特点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只以其对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无限公司股东则对公司承担无限责任;公司由无限责任股东经营。四、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既由一定人数以上的股东组成,公司全部资本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2023-05-04 11:28
股权投资类型包括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和无控制。股权投资是为参与或控制某一公司的经营活动而投资购买其股权的行为。可以发生在公开的交易市场上,也可以发生在公司的发起设立或募集设立场合,还可以发生在股份的非公开转让场合。
2024-04-29 11:21
我国《刑法》中的犯罪主要有以下类型: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轶序罪;侵犯公民人身利、民主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轶序罪;危害国防利益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军人违反职责罪。
2022-08-09 16:31
事故等级一般根据死亡人数和经济损失,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四个等级。一般来说,根据死亡人数确定事故类型的具体标准如下:
1.对于伤亡人数而言,超过30人死亡或超过100人重伤,可以称为特别重大事故;
2.死亡人数在10-30人或者受重伤人数在50-100人,为重大事故;
3.死亡人数在3-10人,或者受重伤人数在10-50人为较大事故;
4.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受伤则称为一般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