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饭店上班摔倒算不算工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024-12-18 09:17
若员工在上班途中意外受伤是由于自身因素导致的,通常情况下该现象将不被认定为工伤范畴内。
然而,假如该名员工作业过程中遭受了并非由其主要责任引发的交通事故或是来自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所产生的伤害,那么这类事件将被视为工伤问题进行处理。
2025-04-10 12:00
上班途中骑车摔倒骨折,并非都是工伤,具体情形如下:
一、职工上班途中骑车自己摔倒的,不能认定为工伤;
二、上班途中骑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摔伤骨折,职工在事故中负主要或全部责任的,不能认定为工伤;
三、上班途中骑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摔伤骨折,非职工本人主要责任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具体分析如下: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2022-09-05 10:41
在店里受伤了,店家是否要承担责任,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如果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民法典》规定,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2024-09-10 14:21
下班在公司门口摔倒不算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其他。
2022-08-08 10:13
饭店工伤工资按照原来的工资福利发放。饭店的员工和饭店是属于雇佣和被雇佣的关系,应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补偿。员工在因为工作而受到了事故的伤害或者是患上了职业病即受到了工伤,从而需要暂停手头的工作接受工伤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的时间内,原来的工资福利和待遇不变,由饭店按照每个月进行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