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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家人有会获得赔偿吗

损害赔偿 2022-08-10 15:50 标签: 自然灾害 赔偿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自然灾害是属于不可抗力因素,因自然灾害造成死亡的,一般是没有赔偿的,如果购买了保险的,可以依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获得赔偿,如果是职工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后可获得赔偿。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李逸伟律师

李逸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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