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过户的房子一般不能收回,如果赠与合同附义务,受赠人不履行约定义务或者存在过错的,可以收回房子。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及其行使期间】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2022-08-12 16:55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可以收回。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2022-09-02 10:59
租房到期,房东收回房子是可以的。如果想要继续租赁该房屋,可以尝试与房东进行协商是否能够续租。如果对方不同意续租,那么到期后应当及时搬出承租的房屋。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的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七百三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2022-09-16 16:50
1、当发生以下情况,父母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将房子收回:
(1)子女不履行抚养父母的义务;
(2)子女未按赠与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3)严重侵害父母或父母的近亲属。一般情况下,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为子女的名字,正常情况下是不能收回的。
2、房产赠与的形式有很多,在规定情况下,双方可不缴交个人所得税。比如产权人死亡,法定继承人依法取得产权,或者产权人无偿将房屋产权赠与配偶等等。办理房产赠与手续时,双方应向当地的房管局提供相应的材料,其中包括房产证明材料、关系证明、双方当事人身份证件、公证书、无偿登记证明书以及房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文件。
对于不满足免税条件的受赠人,需要根据交易价格缴税,但如果交易价格远低于市价,就必须委托专业的评估公司,就该房屋的实际情况进行品价格高,然后再根据评估价缴税。
房产赠与后,若受赠方需要将房产转让出去,需要支付的所得税计税标准应是,本次交易价格减去购房原价,再减去受赠方在办理赠与手续时缴交的税费,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
2022-09-26 08:39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如果赠与的房屋产权已经转移,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也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2022-10-19 10:08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如果赠与的房屋产权已经转移,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也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