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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

法律顾问 2022-08-10 09:40 标签: 发包人 连带责任

承包人无资质,而发包人已经知道但是未采取措施的情况下,发包人要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查、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依据规定: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承担连带责任,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建筑法》第29条第二款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六条 【共同承揽人连带责任】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陈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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