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财产共有人执行异议怎么处理

法律顾问 2022-08-11 09:40 标签: 财产共有人 执行异议

财产共有人执行异议处理的方式主要有四种:
1、裁定驳回。当事人虽然提出了执行异议,但却没有提供必要的理由和证据,在这种情况下,即应认为执行异议理由不成立,裁定予以驳回; 2、中止或停止执行。申请执行的异议成立的,可以中止执行或停止执行;3、解除查封、扣押措施或继续执行。提出的异议一时难以确定是否成立,案外人已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的,可以解除查封、扣押措施。申请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的,可以继续执行;4、进行再审发现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若审理后,认为案外人的异议的理由不能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恢复执行程序,用书面通知驳回案外人的异议。反之则变更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二百二十五条 执行异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朱哲雨律师

朱哲雨律师

北京大铭律师事务所

婚姻家庭 劳动工伤 经济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法务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