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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拖欠材料款不给怎么办

经济纠纷 2022-08-10 14:43 标签: 工地 拖欠 材料款

工地拖欠材料款不给可以向法院进行起诉。工地拖欠材料款不给属于买卖合同纠纷。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未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时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八条 【出卖人基本义务】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洪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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