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撤销执行申请需要缴纳执行费吗

法律顾问 2022-08-10 09:54 标签: 撤销 执行申请 执行费

申请执行人应当递交书面的申请书来撤回之前在法院申请执行案件,如果案件在执行过程中,产生了执行标的财产的交付,就应当支付相应的申请执行费。人民法院在案件执行中需要实际支出的费用,由申请执行人预交,不得减交和免交。 执行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超过50万元的部分,按0.1%交纳。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 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 (一)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二)申请保全措施; (三)申请支付令; (四)申请公示催告; (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 (六)申请破产; (七)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理算、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海事债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 (八)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

丁云龙律师

丁云龙律师

江西冠城律师事务所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劳动工伤 合同纠纷 行政诉讼 法律顾问 商事纠纷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