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房屋的营业税应由卖方来缴纳,但不排除买卖双方可以通过合同另行约定的效力。买卖双方合同里将营业税的缴纳主体变更为买方,是有法律效力的,也就是该税对外是由卖方向税务机关缴纳,但实际上仍是有买方支付的。
对于新增部分的营业税,按照你们合同对该项的约定,新增部分的营业税应由买卖双方承担,只是没有约定各自承担的比例,对于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多少新增部分金额先由双方协商,一般是各自承担50%,如果协商不成,恐怕只能通过法院来确定了。但对外缴纳税金的主体仍应是卖方,如果卖方不缴纳,买方的房子也不能过户,合同实际上也无法继续履行。卖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属于违约。
法律依据
《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 一、对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时,以实际成交价格为转让收入。纳税人申报的住房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的,征收机关依法有权根据有关信息核定其转让收入,但必须保证各税种计税价格一致。 二、对转让住房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纳税人可凭原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从其转让收入中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
2022-08-08 17:14
2022-09-20 14:28
律师费一般由聘请律师的当事人承担,在某些法律规定的情形下也可由败诉方承担,如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对于承担律师费的具体数量,法官基于自由裁量权,根据案件性质酌情支持。
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只要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有约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则在起诉或仲裁时,关于律师费的诉讼请求一般都会得到支持。因此,合同双方在拟定合同时,可将律师费列为违约赔偿内容中,甚至可以将律师费的承担方式、承担标准也详细列明。
由法院判定败诉方支付的条件是:
1.当事人已经对律师费问题做出明确约定,即当事人在合同中对此做明确约定,且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情形,法院应当确认这种约定的法律效力;
2.律师费已经实际发生。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当事人与律师约定在诉讼或执行程序后根据诉讼或执行结果支付律师费,则法院在诉讼过程中将认定律师费尚未实际发生;
3.律师费支付标准合理。如果当事人支付的律师费超过合理范畴,将会不适当地增加对方的财务负担,有关诉讼请求也将难以得到法院的支持。
2023-02-14 11:51
律师费一般由聘请律师的当事人承担,在某些法律规定的情形下也可由败诉方承担。
在侵权案件中,律师费的产生是侵权人的侵权行为致使被侵权人的权益受损,律师费是被侵权人为维护其合法权益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因此将律师费纳入侵权人的赔偿范围;如果在合同中对律师费有约定的,依照约定确定承担主体,没有约定的,则由双方当事人各自承担律师费;或者根据具体案情来决定律师费的承担主体;婚姻家庭类的案件,可以依据双方状况,从有利于矛盾化解,有利于案结事了来确定律师费的承担;最后,律师费的收取应当体现适当保护弱势群体原则,在农民工追薪讨薪、雇员受损、劳动争议以及行政诉讼、国家赔偿等案件中,可以判决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律师是指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等法律服务的人员。律师须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方可执业。
委托律师是需要支付律师费的,律师费具有以下特点:1.律师应当以其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名义统一收案收费,不得私下收取律师费。2.律师费不同于办案经费,律师为处理受托事务支出的必要费用仍须委托人承担。比如交通费、住宿费、司法鉴定费等。3.律师费不同于诉讼费,律师费是基于委托关系产生的民事代理费用,诉讼费是基于向法院提起诉讼产生的强制性费。律师费是可协商的,诉讼费是不可协商的。
律师承办业务,需要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接受委托,并由律所收取法律服务费用,再由律所与律师结算,律师费才会进入律师账户。律师接受委托,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需要加盖律所合同章或公章,出具的发票需要加盖律所财务章。律师私自收费,可由司法局作出行政处罚,包括罚款、没收所得、暂停执业。也可由律师协会作出行业处分,责令退还违规收取的律师费。
综上所述,你对律师费的收取有一定的了解了吗!
2022-08-11 15:19
二手房买卖过户费通常是由双方协商来承担,一般是由买方来缴纳。
但是按照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买方负担的税费是二手房过户登记费、二手房过户契税、还有二手房过户核档费。
卖方承担的费用是二手房过户土地收益金、二手房过户税费、营业税相关附加、二手房过户个人所得税,还有评估费。
买卖双方需要均摊的费用是二手房交易手续服务费、二手房过户印花税
2021-03-04 15:48
二手房中介承担以下这些责任:(一)提供与订立合同有关的真实情况的责任,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二)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时的赔偿责任,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三)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