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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燃气开口费是否该交

房产纠纷 2022-08-10 14:09 标签: 不动产 使用 违法

国家规定从2009年9月1日起,新售楼盘全部不准收取天燃气开口费。

根据国家发改委585号文件,这些费用都属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在开发商购买土地时就已经由开发商缴纳,否则按照国家规定不能办理规划、立项手续。这些费用已经计入房价,不得冠以任何名义重复收取。

所谓的煤气开户费,也就是供(煤)气管网建设费,如果没有物价部门的批复,收取开户费是违法的。

目前供热、燃气行业里报停后再申请复热时有些单位需要收取开口费,这里的开口费通俗上说的手续费。

法律依据

《国家发改委关于规范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的指导意见》第四条 取消城镇燃气工程安装不合理收费。 凡与建筑区划红线内燃气工程安装工程设计、施工等服务和材料不相关的收费,包括开口费、接口费、接入费、入网费、清管费、通气费、点火费等类似费用,涉及建筑区划红线外市政管网资产的增压费、增容费等,涉及市政管网到建筑区划红线连接的初装费、接驳费、开通费等费用,以及其他成本已纳入配气价格的表具更换等收费项目,一律不得收取,并不得变换名目另行收取费用。

陈达律师

陈达律师

浙江海通联合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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