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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人证言的采信规则

法律顾问 2022-08-10 14:04 标签: 证人 条件 证言

证人证言的采信规则如下:

(一)意见证据规则

在阅卷时发现证人证言是揣测性的、评论性的,该证据不能做定案根据。

(二)证据能力规则

证据能力规则,主要是证人在作证的时候,他的年龄、认知水平、记忆能力和表达能力,还有生理上和精神上的状态是否影响作证。这个要点是作证时。

处于明显醉酒、麻醉品中毒或者精神药物麻醉状态,以致不能正确表达的证人所提供的证言,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三)证据的合法性规则

证人证言的取得程序、方式应当符合法律及有关规定,下列方式取得的证人证言不得作定案根据:

暴力、威胁、欺骗、引诱等非法手段取得的证人证言;

询问证人没有个别进行,而取得的证言;

没有经过证人核对确认并签名(盖章)、摁指印的书面证言;

询问聋哑人、不通晓当地语言文字的少数民族人员、外国人,应当提供翻译未提供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夏京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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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国舜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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