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已经2004年11月5日国务院第6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根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第一条 为了加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以下称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保护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实验室及其从事实验活动的生物安全管理,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使人或者动物致病的微生物。本条例所称实验活动,是指实验室从事与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样本有关的研究、教学、检测、诊断等活动。
法律依据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一条 为了加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以下称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保护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实验室及其从事实验活动的生物安全管理,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使人或者动物致病的微生物。本条例所称实验活动,是指实验室从事与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样本有关的研究、教学、检测、诊断等活动。
2022-08-10 14:04
保护生物多样性的措施如下:
1、建立自然保护区是保护生物多样性最有效的措施;
2、制定、颁布相关的法律法规是有效的措施;
3、建立植物园、动物园、濒危动植物繁育中心属于易地保护。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危害生物安全。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危害生物安全的行为;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2022-08-10 10:56
1、保护生物多样性
2、生物多样性组成成分的可持续利用
3、以公平合理的方式共享遗传资源的商业利益和其它形式的利用
生物多样性公约的目标广泛,处理关于人类未来的重大问题,成为了国际法的里程牌。公约第一次取得了保护生物多样性是人类的共同利益和发展进程中不可缺少一部分的共识,公约涵盖了所有的生态系统、物种和遗传资源,把传统的保护努力和可持续利用生物资源的经济目标联系起来,公约建立了公平合理地共享遗传资源利益的原则,尤其是作为商业性用途,公约涉及了快速发展的生物技术领域,包括生物技术发展、转让、惠益共享和生物安全等,尤为重要是,公约具有法律约束力,缔约方有义务执行其条款。
2022-08-10 17:06
《生物多样性公约》是一项保护地球生物资源的国际性公约,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国大会是全球履行该公约的最高决策机构,一切有关的重大决定都要经过缔约国大会的通过。其主要有三个目标:
1、保护生物多样性
2、生物多样性组成成分的可持续利用
3、以公平合理的方式共享遗传资源的商业利益和其它形式的利用
2022-08-11 16:21
生物多样性公约是一项有法律约束力的公约,也是一项保护地球生物资源的国际性公约。旨在保护濒临灭绝的植物和动物,最大限度地保护地球上的多种多样的生物资源,以造福于当代和子孙后代。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生物多样性公约的目标广泛,处理关于人类未来的重大问题,成为了国际法的里程牌。
2022-08-11 11:57
生物多样性公约是一项保护地球生物资源的国际性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是一项有法律约束力的公约,旨在保护濒临灭绝的植物和动物,最大限度地保护地球上的多种多样的生物资源,以造福于当代和子孙后代。生物多样性公约的目标广泛,处理关于人类未来的重大问题,成为了国际法的里程牌。生物多样性公约的宗旨是:保护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生物资源、公平公正地分享利用遗传资源所产生的惠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