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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岗教师三年不允许怀孕吗

其他 2022-08-10 14:08 标签: 特岗 教师 三年

特岗教师三年当然应当允许怀孕。

特岗教师三年不允许怀孕是不合理的。若劳动合同中关于“女员工入职三年内不得怀孕”的条款,违反《劳动法》第四十二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用人单位即使在经济性裁员和企业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也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规定,因而不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各单位在执行国家退休制度时,不得以性别为由歧视妇女。

谢泽光律师

谢泽光律师

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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