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固定的标准。可协商或依法院判决。营养费应该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当遭受人身损害时我们可以索要营养费。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2022-10-09 13:55
骨折营养费赔偿每个地区的标准都是不一样的,一般需要赔偿3到6个月的营养费。
根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规定,营养费要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因此具体的营养费赔偿费用,可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当地的经济水平,并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来确定。
2022-10-30 11:07
骨折营养费赔偿每个地区的标准都是不一样的,一般需要赔偿3到6个月的营养费。
根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规定,营养费要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因此具体的营养费赔偿费用,可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当地的经济水平,并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来确定。
2022-09-02 15:14
对于骨折营养费需要赔偿几个月的时间,是需要按照伤残的程度来进行确定的,一般情况下是看医生的医嘱,还有伤情的情况来进行确定,骨折营养费赔偿的标准要根据当地的经济水平,伤残程度等多方面因素来进行综合确定。
2022-08-23 10:04
试用期期限种类:1、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2、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所谓试用期,又叫适应期,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目的是让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相互考察,以决定是否建立劳动关系。
2022-09-15 16:58
1、国家法定产假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2、产假的分类
必须享受的休假
产假:98天、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产前工间休息: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
可以请的假
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如上海市规定“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症、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产前假。”
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
保胎假:医生开证明,按病假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