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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碍信用卡管理罪是多少够立案标准

法律顾问 2022-08-09 14:29 标签: 妨碍 信用卡 管理罪

妨碍信用卡管理罪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时累计在十张以上的就可以立案;在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时累计在五张以上的就可以立案。根据规定,妨害信用卡管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2、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累计在十张以上的;3、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累计在五张以上的;4、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5、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6、违背他人意愿,使用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等身份证明申领信用卡的,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身份证明申领信用卡的,应当认定为“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

法律依据

《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三十条 妨害信用卡管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二)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累计在十张以上的;(三)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累计在五张以上的;(四)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五)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违背他人意愿,使用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等身份证明申领信用卡的,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身份证明申领信用卡的,应当认定为“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

张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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