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图管理条例出版地图的由谁审查?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地图管理条例出版地图的由出版单位送审;展示或者登载不属于出版物的地图的,由展示者或者登载者送审;进口不属于出版物的地图或者附着地图图形的产品的,由进口者送审。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核主要表现地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地图。其中,主要表现地在设区的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不涉及国界线的地图,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核。
法律依据
《地图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核主要表现地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地图。其中,主要表现地在设区的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不涉及国界线的地图,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核。
2022-08-11 13:41
地图管理条例出版地图的由有审核权的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出版地图的,由出版单位送审;展示或者登载不属于出版物的地图的,由展示者或者登载者送审;进口不属于出版物的地图或者附着地图图形的产品的,由进口者送审等。根据《地图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国家实行地图审核制度。向社会公开的地图,应当报送有审核权的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审核。但是,景区图、街区图、地铁线路图等内容简单的地图除外。地图审核不得收取费用。
2022-09-23 14:22
地图管理条例规定互联网地图服务单位从事互联网地图出版活动的应当经什么依法
互联网地图服务单位从事互联网地图出版活动的,应当经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审核批准。
我国法律规定,互联网地图服务单位向公众提供地理位置定位、地理信息上传标注和地图数据库开发等服务的,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测绘资质证书。互联网地图服务单位从事互联网地图出版活动的,应当经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审核批准。互联网地图服务单位应当将存放地图数据的服务器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并制定互联网地图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措施。
2025-04-16 11:47
《地图审核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地图审核管理,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地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地图审核工作应当遵循维护国家主权、保守国家秘密、高效规范实施、提供优质服务的原则。
第三条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地图审核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实施地图审核所需经费列入相应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年度预算。
2022-08-10 09:37
出版地图的由出版单位送审,依据我国《地图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出版地图的,由出版单位送审;展示或者登载不属于出版物的地图的,由展示者或者登裁者送审;进口不属于出版物的地图或者附着 图图形的产品的,由进口者送审;进口属于出版物的地图,依照《出版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出口不属于出版物的地图或者附着地图图形的产品的,由出口者送审;生产附着地图图形的产品的,由生产者送审。送审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地图审核申请表;(2)需要审核的地图样图或者样品;(3)地图编制单位的测绘资质证书。
2022-08-10 10:16
出版地图的由出版单位送审,依据我国《地图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出版地图的,由出版单位送审;展示或者登载不属于出版物的地图的,由展示者或者登裁者送审;进口不属于出版物的地图或者附着 图图形的产品的,由进口者送审;进口属于出版物的地图,依照《出版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出口不属于出版物的地图或者附着地图图形的产品的,由出口者送审;生产附着地图图形的产品的,由生产者送审。送审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地图审核申请表;(2)需要审核的地图样图或者样品;(3)地图编制单位的测绘资质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