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租房,则租赁物的毁损、灭失如果是由出租人自身过错导致的,出租人应当自己负责;租赁物的毁损、灭失如果是由承租人的过失造成的,由承租人向出租人负损害赔偿责任;租赁物的毁损、灭失如果是由第三人造成的,则第三人向出租人负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租赁物的毁损、灭失如果是由不可归责于任何人的原因(如不可抗力)引起的,则根据“不幸事件由被击中者承担”的原则,由出租人对自身负担财产损失风险。
租赁物毁损、灭失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风险负担。如果租赁物的毁损、灭失导致合同无法按照约定履行由出租人造成,那么出租人应当向承租人负违约责任;如果租赁物的毁损、灭失导致合同无法按照约定履行由承租人造成,那么承租人不得向出租人主张任何权利;如果租赁物的毁损、灭失导致合同无法按照约定履行由第三人造成,那么出租人首先应当向承租人负违约责任,之后可以向侵权人追偿;如果租赁物的毁损、灭失导致合同无法按照约定履行由不可抗力或者自然损耗造成,承租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如果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维修义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022-08-11 14:40
一般而言是由质权人承担的。
根据我国《民法典》,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质权人的行为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将质押财产提存,或者请求提前清偿债务并返还质押财产。同时,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造成出质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绝大多数情况下,质押物灭失的风险都是由质权人承担的,如果由于保管不当致使质押物灭失,质权人应当赔偿。
2022-10-15 10:42
2022-09-02 10:14
在我国,房产买卖的税费需要由买卖双方来共同承担,买方需要负担的税费项目是契税,是指当不动产的产权发生变动时,根据买卖合同契约中所约定的价格按照一定比例由买方所缴纳的一种税收。税收标准为房屋面积在90平米以下的,缴税标准为房价的1%、房屋面积在90-144平米以内的,缴税标准为房价的1.5%、房屋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缴税标准为房价的3%。
而由卖方负担的则是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都需要卖方一次性进行缴纳,其中增值税缴纳标准为房屋售价的5.5%,个人所得税缴纳标准为房屋售价的1%或房屋差价的20%。
2024-03-28 14:59
抵押物灭失后抵押人不一定需要另行提供抵押担保,具体如下:
1、抵押物的灭失、毁损是由于抵押人的行为所致,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提供与抵押物价值相应的担保。
2、抵押物的灭失、毁损非抵押人的行为所致,其抵押物的价值转化为其他形态时,因抵押权设定在抵押物上,其他形态的价值应当为抵押物的代位物,抵押权人可以就代位物行使抵押权。
2022-08-09 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