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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警队抓人是不是就证据确凿了

法律顾问 2022-08-09 11:39 标签: 刑警队抓人 是不是就证据确凿了

刑警队抓人是不是就证据确凿了?只能说有相关证据证明,但不能说明证据确凿。“抓人”是 指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其中拘留、逮捕都需要 必须要核实相关情况,需要一定的证据才能报批相关的文书,这样公安机关才可以采取行动的。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关于逮捕,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5、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从上述法律规定可知,现行犯是可以先行刑事拘留的,逮捕必须要经过检察院的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九条 【减刑程序】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韩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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