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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体捐献后国家会安排墓地吗

法律顾问 2022-08-09 10:35 标签: 遗体捐献 国家补助

不给,国家出于医学研究目的,在其遗体使用完毕后,不再有保存价值的遗体会给予火化,然后通知其家人领取骨灰安葬。

看捐赠者捐赠的范围。如果有进行遗体捐赠,则缝合好后送到学校的解剖教研室。根据教研室的需要确定下一步用途,多数是成为大体老师,即课堂上供教学的遗体。

如果没有进行遗体捐赠,则缝合好,由红十字会的专人做好清理工作,穿好衣服移交给家属指定的殡仪馆人员

器官捐献者完成捐献后的遗体,由医院进行符合伦理原则的医学处理,恢复遗体原貌,对于有遗体捐献意愿的捐献者,由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联系接收站接收,对于没有遗体捐献意愿的捐献者或不符合接收条件的捐献者,由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移交其家属并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法律依据

《天津市人体器官捐献条例》第二十一条 民政部门应当免除捐献者的丧葬费用,并为丧葬事宜提供便利条件。

《天津市人体器官捐献条例》第二十二条 市红十字会应当向捐献者亲属颁发人体器官捐献荣誉证书,设置捐献者纪念设施,定期组织开展悼念活动。

《天津市人体器官捐献条例》第二十三条 市红十字会可以设立人体器官捐献救助基金,按照本市有关规定用于救助经济困难的捐献者家庭。

唐红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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