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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公证费谁出

房产纠纷 2022-08-08 15:49 标签: 二手房买卖 公证费

二手房买卖公证费由申请公证的一方出具。

申请人应当向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公证员根据当事人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通知当事人填写《二手房买卖公证申请表》;申请人按照规定交纳公证费用,启动公证程序;公证员分别与买卖双方谈话并且制作谈话笔录;出具二手房买卖公证书。

二手房买卖公证费为所购房屋总价的0.3%加250元,如果总价超过600000元的则是房价总价的0.3%加350元,这个具体看当地公证部门具体规定如何,每一个地区都有一个独立的公证部门。在公证时一定要选择正规的公证部门,不轻易相信代理公正之类的谎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四十六条 公证费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沈志龙律师

沈志龙律师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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