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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及军队相关人员医疗待遇保障暂行规定

法律顾问 2022-08-08 15:25 标签: 军人医疗待遇 医疗优待

该规定明确了军人及军队相关人员在军队医疗机构就医的医疗待遇,界定军人跨军地就医的具体情形,打通远离军队医疗机构单位军人及其家属就近就便到驻地医疗机构就医渠道,实现军人配偶免费医疗、军官军士父母和配偶父母优惠医疗,继续实行军人、军人未成年子女免费医疗,充分体现军人职业尊崇。重点对医疗保障对象范围、标准条件、保障办法等作出规范。

法律依据

《军人及军队相关人员医疗待遇保障暂行规定》第一条 提高基层官兵及其家属医疗保障水平。明确驻高原、海岛等远离军队医疗机构单位的军人及其随队生活的配偶、18周岁以下子女,可以就近就便到驻地公立医疗机构就医。

《军人及军队相关人员医疗待遇保障暂行规定》第二条 军队人员及其家属医疗费用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军队人员,是指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兵、学员以及军队管理的离休退休干部职员和正式工人本规定所称军队人员家属,是指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及经组织批准随军供养的父母、公婆、岳父母。

纪玲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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