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规定明确了军人及军队相关人员在军队医疗机构就医的医疗待遇,界定军人跨军地就医的具体情形,打通远离军队医疗机构单位军人及其家属就近就便到驻地医疗机构就医渠道,实现军人配偶免费医疗、军官军士父母和配偶父母优惠医疗,继续实行军人、军人未成年子女免费医疗,充分体现军人职业尊崇。重点对医疗保障对象范围、标准条件、保障办法等作出规范。
法律依据
《军人及军队相关人员医疗待遇保障暂行规定》第一条 为了加强军队人员及其家属医疗费用管理合理使用卫生资源保障军队人员及其家属的基本医疗需求,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军人及军队相关人员医疗待遇保障暂行规定》第二条 军队人员及其家属医疗费用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军队人员,是指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兵、学员以及军队管理的离休退休干部职员和正式工人本规定所称军队人员家属,是指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及经组织批准随军供养的父母、公婆、岳父母。
法律依据
《军人及军队相关人员医疗待遇保障暂行规定》第一条 提高基层官兵及其家属医疗保障水平。明确驻高原、海岛等远离军队医疗机构单位的军人及其随队生活的配偶、18周岁以下子女,可以就近就便到驻地公立医疗机构就医。
《军人及军队相关人员医疗待遇保障暂行规定》第二条 军队人员及其家属医疗费用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军队人员,是指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兵、学员以及军队管理的离休退休干部职员和正式工人本规定所称军队人员家属,是指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及经组织批准随军供养的父母、公婆、岳父母。
2022-08-08 15:25
该规定明确了军人及军队相关人员在军队医疗机构就医的医疗待遇,界定军人跨军地就医的具体情形,打通远离军队医疗机构单位军人及其家属就近就便到驻地医疗机构就医渠道,实现军人配偶免费医疗、军官军士父母和配偶父母优惠医疗,继续实行军人、军人未成年子女免费医疗,充分体现军人职业尊崇。重点对医疗保障对象范围、标准条件、保障办法等作出规范。
2022-08-10 10:14
《事业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是为严肃事业单位纪律,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行为,保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而制定的。根据该规定,处分的种类为:
(一)警告;
(二)记过;
(三)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
(四)开除。
其中,撤职处分适用于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受处分的期间为:
(一)警告,6个月;
(二)记过,12个月;
(三)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24个月。
2022-09-27 16:58
1.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以及参加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但个人医疗费用负担较重的残疾退役军人,按规定享受城乡医疗救助和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政策。 2.残疾退役军人到医疗机构就医时按规定享受优先挂号、取药、缴费、检查、住院服务,优先享受家庭医生签约和健康教育、慢性病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残疾退役军人在优抚医院享受优惠体检和优先就诊、检查、住院等服务,并免除普通门诊挂号费。
残疾退役军人在军队医疗机构就医,凭残疾军人证与同职级现役军人享受同等水平的挂号、就诊、检查、治疗、取药、入院全流程优先,以及就诊场所、病房条件等优待,并免除门急诊挂号费。
2022-08-09 09:58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享受优惠医疗的军人家属,在军队医疗机构就医,按照当地物价部门规定的医疗价格计费,免收挂号费、床位费以及取暖费、降温费、保洁费,门诊费由个人负担20%,住院费由个人负担10%。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得,经接诊医疗机构审核后,其个人负担的费用可以视情减免。对军人和享受优惠医疗的军人家属,患大病出院后,后续治疗发生的合理医疗费用给予统筹补助。
军队医疗机构对军人和享受优惠医疗的军人家属实施规定范围内的特殊医疗项目,给予免费。
2022-08-08 16:13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享受优惠医疗的军人家属,在军队医疗机构就医,按照当地物价部门规定的医疗价格计费,免收挂号费、床位费以及取暖费、降温费、保洁费,门诊费由个人负担20%,住院费由个人负担10%。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得,经接诊医疗机构审核后,其个人负担的费用可以视情减免。对军人和享受优惠医疗的军人家属,患大病出院后,后续治疗发生的合理医疗费用给予统筹补助。
军队医疗机构对军人和享受优惠医疗的军人家属实施规定范围内的特殊医疗项目,给予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