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出台的退伍军人安置条例如下:
1、对确无住房或者严重缺房且自建和集体帮助又确有困难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安排一定数量的建筑材料和经费帮助解决;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二等功以上的,应当安排工作;
3、对有一定专长的,应当向有关部门推荐录用;
4、各用人单位向农村招收工人时,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退伍义务兵。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退出现役的士兵自退出现役之日起四十日内,退出现役的军官自确定安置地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安置地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兵役机关进行兵役登记信息变更;其中,符合预备役条件,经部队确定需要办理预备役登记的,还应当办理预备役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七条 退出现役的士兵自退出现役之日起四十日内,退出现役的军官自确定安置地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安置地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兵役机关进行兵役登记信息变更;其中,符合预备役条件,经部队确定需要办理预备役登记的,还应当办理预备役登记。
2022-08-08 17:13
新出台的退伍军人安置条例如下:
1、对确无住房或者严重缺房且自建和集体帮助又确有困难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安排一定数量的建筑材料和经费帮助解决;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二等功以上的,应当安排工作;
3、对有一定专长的,应当向有关部门推荐录用;
4、各用人单位向农村招收工人时,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退伍义务兵。
2022-08-08 13:47
1安置单位有要求,由政府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比例不低于百分之八十,不可以提供和退役士兵安置地不在同一个地区的岗位给退伍士兵,
2、放宽了安置地限制。
2022-08-10 16:26
退伍军人安置:国家建立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妥善安置退役士兵。退役士兵安置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全社会应当尊重、优待退役士兵,支持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2022-09-27 15:45
1、基本复员费:按月工资基数计发,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2、安家补助费:按月工资基数计发。
3、回乡生产补助费: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4、医药生活补助费:视病情轻重,经军以上机关批准,发给医药生活补助费,最高5000元,最低1200元。
5、奖励工资:当年符合发放奖励工资条件的,按基本工资标准发放。
6、住房补贴和公积金:按照个人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累计金额发放。
7、伤亡保险金:未领取过伤亡保险金的,将个人账户中缴存的伤亡保险费本息退还给个人,领取过伤亡保险金的,伤亡保险费不再退还。
8、退役医疗保险金:退役后参加医疗保险的,由财务部门将个人账户保险金转至安置地社会保险机构,不参加医疗保险的,将保险金退还给个人。
2022-08-08 10:00
“退伍军人,原为部队成员,根据其服役年限、服役种类、荣誉退役还是解除现役职务,或残废等级,按照法令规定有资格享受退伍军人法所规定的利益或特权。其退役后可以享受国家给与的各种补贴,退伍军人退役后其可以享受国家关于退役部队的政策,包括以下内容:
1、农村退伍军人可以享受免征营业税;
2、农村退伍军人生活补助。农村退伍军人2022年新政策 ;
3、农村退伍军人养老补贴、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缴费年限养老金。缴费年限包含从军军龄;
4、缴纳养老保险年限享受军龄优待,从军的社保保留至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