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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去世后什么时候停发工资

法律顾问 2022-08-19 16:08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死亡后,停发工资的时间是以遗体火化时间的下个月开始的。 比如某职工是2月28日去世,第二天(也即3月1日)遗体火化,则殡仪馆开出的火化证明是3月1日,3月的工资、津贴、补助会照发,财政会从4月1日起停发工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黄秋士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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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瑞成(乐清)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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