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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对公签合同,但付款私对私可以吗

法律顾问 2022-08-24 10:07
公对公签合同,但付款私对私不可以。公对公的合同必须是公对公转账,不然出了问题处理起来很麻烦。公司对公司签的合同按要求应把钱打入公司账户。以公司的名义签订内合同,把工容程款打到个人帐户的行为,违反了银行的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该账户的款项只能转入单位或个体工商户的存款账户,严禁转入储蓄和信用卡账户。因此不可以这样做,不具有法律效力。打入法人账户也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法律依据

《支付结算办法》第六十七条 未在银行开立存款帐户的个人持票人,可以向选择的任何一家银行机构提示付款。提示付款时,应在汇票背面“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签章”处签章,并填明本人身份证件名称、号码及发证机关,由其本人向银行提交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银行审核无误后,将其身份证件复印件留存备查,并以持票人的姓名开立应解汇款及临时存款帐户,该帐户只付不收,付完清户,不计付利息。   转帐支付的,应由原持票人向银行填制支款凭证,并由本人交验其身份证件办理支付款项。该帐户的款项只能转入单位或个体工商户的存款帐户,严禁转入储蓄和信用卡帐户。   支取现金的,银行汇票上必须有出票银行按规定填明的“现金”字样,才能办理。未填明“现金”字样,需要支取现金的,由银行按照国家现金管理规定审查支付。

陈正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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