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一、赔偿标准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按《工伤保险条例》授权有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按国家和省授权,由所在市规定的,从其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2022-08-08 15:34
一、赔偿标准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按《工伤保险条例》授权有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从其规定;三、按国家和省授权,由所在市规定的,从其规定。
2024-06-05 11:52
一般工伤赔偿标准主要有:
1、医疗费;
2、康复费;
3、伙食补助费,原则上是住院期间的伙食费;
4、交通食宿费;
5、护理费;
6、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
7、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8、伤残津贴;
9、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果工伤员工达到退休年龄并且办理了退休手续后,则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的养老保险待遇。
2022-03-18 11:26
2022-09-13 13:55
区民政局。按照婚姻法实施细则规定,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香港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澳门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以下简称台湾居民)、华侨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
2024-05-28 10:39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停工留薪,在治疗和修养期间,由用人单位按正常工资待遇支付;
3、医疗费、交通、食宿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4、其他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