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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款凭证注明用途能在法庭使用吗

法律顾问 2022-09-01 16:26 标签: 转款凭证注明用途能 法庭使用 证据

可以。办理银行业务时所形成的记录,因其具有真实性、合法性,能够反映所办理的银行业务的情况,根据情况可以作为书证进行使用。

至于能否通过银行记录来证明当事人的主张,则还需要根据该银行记录与所主张间的关联性来判断。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六十三条 证据种类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李文成律师

李文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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