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3.对7天内有疫情低风险区旅居史的入长返长人员严格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第一落点进行核酸检测采样。对本省人员“点对点”接返,纳入社区(村)网格化管理,实施3天居家健康监测,除第一落点核酸检测外,分别间隔24小时再开展2次核酸检测(3天3检);对外省人员“点对点”送至酒店,由接待单位、本市联系人或入住酒店负责督促其落实3天健康监测,除第一落点核酸检测外,分别间隔24小时再开展2次核酸检测。
4.对入境人员,严格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控措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解除集中隔离后,落实点对点闭环管理,实施居家健康监测,并于居家健康监测的第3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法律依据
《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 对已经发生甲类传染病病例的场所或者该场所内的特定区域的人员,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实施隔离措施,并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接到报告的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即时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上级人民政府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解除隔离措施。 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 隔离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
2022-09-03 10:29
1.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或健康码(行程卡)变为红、黄码的来(返)德人员,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报备近14天活动轨迹和相关情况,并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近14天以来,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的抵(返)德人员,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有省外旅居史的抵(返)德人员,可在德阳免费核酸检测服务。
2.境外来(返)德人员,务必主动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报备,入境后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医学观察、健康管理全流程闭环防控措施,并做好个人全程防护。
3.(1)红码人员;
(2)近14天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
(3)有出现外溢传播链和本地传播的中高风险地区设区市旅居史人员;
(4)被判定为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接和次密接人员等4类人员实施集中隔离观察。
(1)黄码人员;
(2)近14天有省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旅居史人员等2类人员实施居家隔离观察,对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实施集中隔离观察。
2022-09-05 11:25
有进返京计划的旅客,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北京健康宝”绿码,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正常进返京,抵京24小时后、72小时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
对于通勤人员,继续执行进返京查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北京健康宝”绿码政策。
国内其他口岸入境人员在当地完成“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后,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北京健康宝”绿码即可正常进返京。
2022-09-03 16:20
省内入厦门人员隔离政策
省内低风险地区人员在健康码绿码、体温正常、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目前可在省内有序流动。建议省内人员非必要不出省。
省外入厦门人员隔离政策
所有省外入(返)厦人员(含14天内有省外旅居史人员),须凭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方可入住宾馆、酒店、民宿等各类住宿场所。
1、我市继续实行免费核酸检测服务,省外入厦必检,在厦愿检尽检。
2、有涉疫城市旅居史的,需主动向社区、单位或酒店报备,根据出发地和途经地疫情风险等级实施分类管理。
2022-09-13 10:18
1.对入境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 3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措施。
2.对国内高风险地区来咸返咸人员落实7天集中隔离措施。
3.对国内中风险地区来咸返咸人员落实7天居家隔离措施。
4.对中高风险区所在的县市区的其他低风险区来咸返咸人员落实“三天两检”措施。
5.外省无疫情的县市区来咸返咸人员无需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要在第一关口免费进行一次核酸采样(已在入陕第一关口采样的人员无需重复采样),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可不进行入咸检测。
2025-04-24 16:29
行为人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构成妨害植物防疫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自然人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