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加收滞纳金的情形包括以下九种:
1 .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
2. 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被依法追缴已抵扣税款的
3.纳税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27条的规定,经税务机关核准延期申报并按规定预缴税款的,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的;
4. 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6章规定作出纳税调整,需要补征税款,并按照国务院规定加收利息的;
5. 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缴税凭证上的应纳税额和滞纳金为1元以下的;
6.纳税人按规定预缴土地增值税后,清算补缴的土地增值税在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补缴的;
7.定期定额户在定额执行期届满分月汇总申报时,月申报额高于定额又低于省税务机关规定申报幅度的应纳税款,在规定的期限内申报纳税的;对实行简并征期的定期定额户,其按照定额所应缴纳的税款在规定的期限内申报纳税的;
8.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未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 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罚款的;
9.其他不予加收滞纳金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条 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
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2022-08-09 15:38
2021-12-02 11:20
不予加收滞纳金的情形包括以下九种:
1 .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
2. 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被依法追缴已抵扣税款的
3.纳税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27条的规定,经税务机关核准延期申报并按规定预缴税款的,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的;
4. 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6章规定作出纳税调整,需要补征税款,并按照国务院规定加收利息的;
5. 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缴税凭证上的应纳税额和滞纳金为1元以下的;
6.纳税人按规定预缴土地增值税后,清算补缴的土地增值税在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补缴的;
7.定期定额户在定额执行期届满分月汇总申报时,月申报额高于定额又低于省税务机关规定申报幅度的应纳税款,在规定的期限内申报纳税的;对实行简并征期的定期定额户,其按照定额所应缴纳的税款在规定的期限内申报纳税的;
8.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未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 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罚款的;
9.其他不予加收滞纳金的情形。
2022-08-10 10:52
一般来说,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但是也会存在不予加收滞纳金的情况。根据我国《税收征管法》规定,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2025-03-28 10:12
下列情况解除合同能得到补偿金:
1、由于单位过错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劳动者因工伤不能继续工作的。
4、订立合同的条件发生变化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
5、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6、劳动合同法到期单位提出不续签或者单位降低原有劳动条件致使劳动者不续签的。
7、单位破产的。
2023-09-09 13:58
专利有以下分类:1、根据创造人人数,可分为合作专利和个人专利;2、根据专利内涵,可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3、根据专利的地域性,可分为国内专利和国际专利;4、其他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