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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期间低保多发了应不应该退还

刑事辩护 2022-09-08 09:10 标签: 服刑期间 低保多发了 退还

服刑期间低保多发了应该退还。

首先,低保政策是针对户籍属于本地的人口,而被判刑在监狱服刑的罪犯户口已经被当地公安部门注销,不符合享受低保的起码条件。

第二,服刑人员的生活条件由监狱提供,是法律规定的,不存在收入的高低,因此,不符合享受低保的法定条件。

第三,各地对于低保的规定中,明确规定正在服刑的人员不得享受低保救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七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三十七条 对刑满释放人员,当地人民政府帮助其安置生活。 刑满释放人员丧失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和基本生活来源的,由当地人民政府予以救济。 第三十八条 刑满释放人员依法享有与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

张耀喜律师

张耀喜律师

浙江泓宝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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