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有以下各项权利:
1.审议权。审议是对列入会议议程的各项报告和议案进行讨论、发表意见、表明意愿和立场,给予肯定、否定或者提出修改意见的活动。
2.提案权。人民代表大会立法和决定重大问题,一般要经过提出议案、审议议案、表决议案和公布法律(法规)和决定、决议的程序。法律除规定有关国家机关和人大的机构有权提出议案外,还规定了代表有权联名提出议案,提议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
3.表决权。表决权是指代表对交付表决的报告和议案、有关事项表明各种意愿(包括赞成、反对或弃权)的权利。表决权利的行使,会直接产生法律后果,是表决结果的直接依据。根据全国人大议事规则的规定,全体代表过半数是衡量一件议案是否获得通过的标准。
4.询问权和质询权。询问和质询是国家权力机关对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实行监督的形式。在人大会议期间,人大代表可以就有关问题向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提出询问;全国人大代表有权向国务院及其各部委、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质询案。
5.选举权。选举权是指代表参加产生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及其他人员的权利。
6.罢免权。罢免,是指由选举和任命产生的国家机关有关工作人员在任期届满以前,依法解除其职务的法律行为。罢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人大各种监督手段中最严厉的监督手段,也是最后的监督措施。
7.建议权、批评权。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代表向本级人大或者其常委会提出的对各方面工作的看法、意见的总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可以个人提出,也可以联名提出;可以在大会会议期间提出,也可以在大会会议闭会期间提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三条 代表享有下列权利: (一)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参加审议各项议案、报告和其他议题,发表意见; (二)依法联名提出议案、质询案、罢免案等; (三)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四)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选举; (五)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表决; (六)获得依法执行代表职务所需的信息和各项保障;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2022-08-10 14:12
镇人大的主要职责如下:
1、检查、督促宪法及法律、法规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决议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在职权范围内通过和发布决议;
2、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政、民族、社会治安等工作情况的报告,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3、检查、督促本级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办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
4、受理人民群众对本级国家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5、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6、完成上级人大和镇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2022-09-21 11:24
乡镇人大代表职责如下: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和执行。2、领导或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3、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4、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族、民政等工作的重大事项。5、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6、监督本级人民政府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7、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8、根据上级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镇长、副镇长的任免,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9、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2022-08-10 10:01
一是要认真处理好各种矛盾,为执行职务打下思想基础。
二是要认真参加人大组织的各种代表活动,履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
三是要认真为群众鼓与呼,当好人民群众的“代言人”。作为一名人大代表,要时常提醒自己“对法律法规熟悉多少,代表作用发挥多少,帮助本单位和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多少,提合理化建议多少”。
四是要认真执行联系选民的各项制度,自觉接受选民的监督。“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的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是《代表法》对各级人大代表的基本要求。
2022-09-23 15:28
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所享有的特定的行为权,包括代表在人大会议期间、闭会期间的权利以及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的保障。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人大代表主要享有审议权,表决权,提名权,选举权,提出议案权,质询权,提出罢免案权,提出建议、批评、意见权,提议权,言论表决免究权,人身特别保护权,执行代表职务保障权等。
2022-09-08 15:43
根据宪法和代表法的规定,人大代表享有执行职务相适应的权利,同时承担相应的义务。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体现在人大会议期间的工作和人大会议闭会期间的活动两个方面。代表应当履行下列义务:(1)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2)按时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报告和其他议题,发表意见,做好会议期间的各项工作;(3)积极参加闭会期间统一组织的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履职活动;(4)认真参加履职学习,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提高执行代表职务的能力;(5)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6)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勤勉尽责;(7)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