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去世后,只能返还个人账户里的所有资金,其法定继承人可以继承个人账户里的余额。灵活就业人员只能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个险种,其中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0%,12%划入统筹账户,8%划入个人账户;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8%,6%划入医疗统筹,2%划入个人账户。其中划入统筹部分的钱,归统筹基金所有,即便这些钱是自己缴纳的,也无法退还;而个人账户里的钱是属于自己的私有财产,归自己所有,如果参保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后,个人账户中的本金和利息可以由继承人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2022-08-09 11:04
参保人去世后,只能返还个人账户里的所有资金,其法定继承人可以继承个人账户里的余额。灵活就业人员只能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个险种,其中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0%,12%划入统筹账户,8%划入个人账户;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8%,6%划入医疗统筹,2%划入个人账户。其中划入统筹部分的钱,归统筹基金所有,即便这些钱是自己缴纳的,也无法退还;而个人账户里的钱是属于自己的私有财产,归自己所有,如果参保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后,个人账户中的本金和利息可以由继承人继承。
2022-08-08 17:04
黑龙江灵活就业男已年满60周岁、女年已满55周岁的未参保城镇灵活就业人员,一次性补缴当地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账结合制度实施后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满15年后,可从缴费之下月起按规定享受养老待遇。2010年一次性补缴满15年,需缴纳81720元(月缴费基数按2270元)或49032元(月缴费基数按1362元),每月待遇根据缴费档次和年龄不同有所差异。如果未达到退休年龄,一次性补缴后,可再逐年缴费,待达到退休年龄时再办理退休手续。
2024-05-22 13:58
办理灵活就业养老保险的流程:
1.申请人向相关部门递交申报材料,保险关系部经办人员当场对资料和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审核。
2.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理,并打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核定表》(一式两份),一份由申请人备存,另一份交申请人签名确认后由相关部门备存。
3.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原因。
2022-10-22 15:20
近日,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局江西省税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社字〔2020〕406号)文件,对全省上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评价工作公布以前,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问题进行了明确:
一、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在本年度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使用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公布前,可按上年度公布的九个档次,由本人自行选择一档缴费。
二、本年度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使用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公布后,个体灵活就业人员按照公布的缴费档次进行缴费;已缴纳当年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个体灵活就业人员,本人自愿,可按公布的水平,在本年度内按原选定的缴费档次补差。
三、个体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后,当年的缴费指数据实计算。
2022-10-24 15:22
近日,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局江西省税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社字〔2020〕406号)文件,对全省上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评价工作公布以前,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问题进行了明确:
一、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在本年度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使用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公布前,可按上年度公布的九个档次,由本人自行选择一档缴费。
二、本年度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使用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公布后,个体灵活就业人员按照公布的缴费档次进行缴费;已缴纳当年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个体灵活就业人员,本人自愿,可按公布的水平,在本年度内按原选定的缴费档次补差。
三、个体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后,当年的缴费指数据实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