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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总量和事业编有什么区别

法律顾问 2022-09-13 16:45 标签: 控制总量 事业编 区别

区别在于控制总量人员没有编制,事业编是稳定的铁饭碗,事业编上岗之后只要不犯重大错误,就可以一直做到退休,退休后每月都能领退休金,在职期间的工资待遇能够达到本地城市的平均水平之上。

一、什么是控制总量:

控制总量的意思简单来说,就是有编制,但是编制不落在个人身上,而是在单位。控制总量内人员意思是不再新增员工人数,在人员总数不变的情况下,进行内退或辞退一些人员,再新招同样数量的人员,又或者内部人员之间调岗。制数人员一般是事业单位招考的岗位,待遇上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签订聘用合同,一般是3年,录用后暂不办理入编手续,职位调动只限本县内,跨县需要参加招聘考试,有空编时直接从控制数补充,再办理入编手续,类似于临时聘用人员。人员控制总量内的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职称考评、岗位聘用、考核奖惩、薪酬分配、社会保险、管理使用等方面,适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同工同酬,同等待遇。

二、什么是事业编制:

事业单位编制事业单位企业编制通常有两种情况,一是该单位除了有事业人员的编制外,还有的人员按企业用工对待,不占事业编制,他们属于工勤人员。二是单位除了事业编制外,另办有企业性质的单位,隶属于这个事业单位,该企业性质单位的人员当然身份是企业员工。具体来说事业单位编制事业编制,是指为国家创造或改善生产条件、增进社会福利,满足人民文化、教育、卫生等需要,其经费一般由国家事业费开支的单位所使用的人员编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十九条 【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张晋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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