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也就是失信被执行人)一般不会被逮捕,涉嫌犯罪情形的除外。执行局不可以把老赖上到公安网上追逃,但可以在网上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对老赖,也就是失信被执行人可采取的行为和执行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措施,但不能进行网上通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的执行通知中,应当载明有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风险提示等内容。申请执行人认为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并作出决定。人民法院认为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也可以依职权决定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五条 人民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的执行通知中,应当载明有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风险提示等内容。 申请执行人认为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并作出决定。人民法院认为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也可以依职权决定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人民法院决定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应当制作决定书,决定书应当写明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理由,有纳入期限的,应当写明纳入期限。决定书由院长签发,自作出之日起生效。决定书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律文书送达方式送达当事人。
2022-09-28 11:16
老赖(也就是失信被执行人)一般不会被逮捕,涉嫌犯罪情形的除外。执行局不可以把老赖上到公安网上追逃,但可以在网上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对老赖,也就是失信被执行人可采取的行为和执行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措施,但不能进行网上通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的执行通知中,应当载明有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风险提示等内容。申请执行人认为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并作出决定。人民法院认为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也可以依职权决定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022-09-28 11:33
离婚后公安机关系统一般没有显示离异的。
因婚姻登记机构和公安机关权属两个机构且并没有实现网络的完全互通。
离婚后想变更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需要当事人本人持有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或判决书、法院调解书等,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变更户口本婚姻状况为离异。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2022-08-11 11:24
公安局网上显示嫌疑人,特指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是侦查阶段被侦查机关列为有犯罪嫌疑的人,不等于罪犯、犯人、犯罪分子。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没有构成犯罪,但是公安系统显示嫌疑人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公安部门的督察,介入了解情况。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2022-09-17 10:06
可以查到,第一,走道 大厅安装有监控,第二有退房记录,这个记录是直接连接到公安局的监控网络的。第三,宾馆的服务员也会记录台账。但是警察要查别人的个人信息情况,除非是办案需要,并且还经要公安局的相关部门开具相关手续,否则就是违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二条 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等活动,参加;(二)泄露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三)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四)或者体罚、虐待人犯;(五)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的身体、物品、住所或者场所;(六)敲诈勒索或者索取;(七)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八)违法实施处罚或者收取费用;(九)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十)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任何个人或者组织;(十一)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十二)其他的行为。
2022-08-11 15:54
可以查到,第一,走道 大厅安装有监控,第二有退房记录,这个记录是直接连接到公安局的监控网络的。第三,宾馆的服务员也会记录台账。但是警察要查别人的个人信息情况,除非是办案需要,并且还经要公安局的相关部门开具相关手续,否则就是违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二条 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等活动,参加;(二)泄露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三)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四)或者体罚、虐待人犯;(五)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的身体、物品、住所或者场所;(六)敲诈勒索或者索取;(七)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八)违法实施处罚或者收取费用;(九)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十)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任何个人或者组织;(十一)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十二)其他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