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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式行为是什么

法律顾问 2022-09-15 08:57 标签: 纳入 行为 纳税

纳入式行为是指算入纳税。以下不纳税,根据在《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适用范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不参加本期的评价:

(1)纳入纳税信用管理时间不满一个评价年度的

“营改增”企业的税务登记日期,为原地方税务机关税务登记日期。2015年10月1日后,新办的“三证合一、一照一码”企业纳入纳税信用管理的时间,从税务机关采集纳税人补充信息之日计算。

由非正常户直接责任人员、D级纳税人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负责经营的企业在纳入纳税信用管理的当年即参与纳税信用评价。

(2)本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的

有无主营业务收入,根据税务管理系统中纳税人在评价年度内有无向税务机关申报主营业务收入的申报记录确定。

(3)因涉嫌税收违法被立案查处尚未结案的具体是指,因涉嫌税收违法被移送公安机关或被公安机关直接立案查处,根据税务管理系统中的移送记录或被立案记录确定。被税务稽查部门立案检查的,不属于该情形,应纳入本期评价范围。

尚未结案是指在评价年度12月31日前,税务管理系统中有移送记录或被立案记录而没有已结案的记录。

(4)被审计、财政部门依法查出税收违法行为,税务机关正在依法处理,尚未办结的

解释:尚未办结是指在评价年度12月31日前,税务管理系统中有在办、在流转处理的记录而没有办结的记录。

(5)已申请税务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尚未结案的

法律依据

《《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六条 纳税人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扣缴义务人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马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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