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
以麻江县为例,对于确需跨年至2021年度继续住院治疗且当次住院发生费用超过20000元或住院时间超过1个月的,定点医疗机构必须于2020年12月28日16时前为其办理年度费用结算手续,待2021年系统开机后重新上传参保患者住院相关信息,入院时间以2021年1月1日进行计算,不另收起付线(其患者名单由医疗机构提供进行批量处理)。
同时,对跨年至2021年度仍需继续住院的患者,无特殊原因未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费用的,当次发生费用不列入报销范围。对城乡居民参保患者首诊州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并已提交转诊申请的,且符合转诊条件的,各县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务必于2020年12月27日前完成转诊转院审批手续,便于州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办理费用结算手续。
法律依据
《关于做好2020年度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跨年住院医疗费用结转有关工作的通知》 1、关于跨年费用结算问题。对于确需跨年至2021年度继续住院治疗且当次住院发生费用超过20000元或住院时间超过1个月的,定点医疗机构必须于2020年12月28日16时前为其办理年度费用结算手续,待2021年系统开机后重新上传参保患者住院相关信息,入院时间以2021年1月1日进行计算,不另收起付线(其患者名单由医疗机构提供进行批量处理)。同时,对跨年至2021年度仍需继续住院的患者,无特殊原因未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费用的,当次发生费用不列入报销范围。
法律依据
《关于做好2020年度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跨年住院医疗费用结转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 1、关于跨年费用结算问题。对于确需跨年至2021年度继续住院治疗且当次住院发生费用超过20000元或住院时间超过1个月的,定点医疗机构必须于2020年12月28日16时前为其办理年度费用结算手续,待2021年系统开机后重新上传参保患者住院相关信息,入院时间以2021年1月1日进行计算,不另收起付线(其患者名单由医疗机构提供进行批量处理)。同时,对跨年至2021年度仍需继续住院的患者,无特殊原因未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费用的,当次发生费用不列入报销范围。
2022-08-08 17:33
2022-08-08 13:52
新农合1月份还能交。具体如下:
1、医保机构征缴部门根据医疗保险欠费情况,建立欠费数据信息,填制《社会保险费补缴通知单》,通知参保单位补缴欠费。
2、对因筹资困难,无法一次足额缴清欠费的参保单位,医保机构征缴部门与其签订社会保险补缴协议。如欠费单位发生被兼并、分立、破产等情况时,按下列方法签订补缴协议。
(1)欠费单位被兼并的,与兼并方签订补缴协议。
(2)欠费单位分立的,与各分立方签订补缴协议。
(3)欠费单位进入破产程序的,与清算组签订清偿协议。
(4)单位被拍卖出售或租赁的,与主管部门签订补缴协议。
2022-09-27 16:22
12月提离职1月走是否还可以拿年终奖需要根据双方的合同约定来判断,多数情况下,年底离职也应获得年终奖,按照在职时间的比例进行发放。
年终奖属于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福利待遇,应视为劳动报酬的一种,具有奖励及激励员工的目的,用人单位有权根据劳动者表现以及单位经营状况具体规定年终奖的发放条件,但是其前提条件是双方存在关于年终奖的约定。
还有一种特例,有些单位会将部分工资以年终奖的形式发放,如果拒绝支付这种年终奖,相当于恶意欠薪,离职者不但可以向单位索要年终奖,而且还能要求加付赔偿金。
2023-08-24 14:25
交通事故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议,但是需要在收到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2022-08-20 15:48
在女方哺乳期期间,双方可以协议离婚,女方可以起诉离婚,但是男方不能起诉离婚。如果女方同意协议离婚的话,由于涉及到孩子的抚养问题,作为抚养费来说,男方是必须支付的,这不是赔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