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证书”。
1、首先,宪法为公权力的行使划定了界限。公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必须用来为人民谋利益。但有少、数、官员并没有敬畏公权力、尊重人民,如果不对其进行约束,就会造成对公民权利的侵害。在限制公权力方面,宪法发挥着重要作用,规定了国家机关的组织和运行规则,并为公权力设置了多种有效的监督机制。此外,宪法还通过列举公民基本权利的方式对公权力进行限制,公民权利的边界就是公权力止步的地方。
2、其次,宪法规定了公权力机关对人权的积极保障义务。尊重和保障人权,既是公权力机关的首要目标,也是其拥有和行使公权力的合法性基础。因此,宪法不但禁止公权力机关侵犯公民的权利,而且规定其应当履行对公民权利的积极保障义务。有权必有责,宪法授予公权力机关的权力既不能被滥用,也不能以不作为的方式怠于行使。
也就是说,宪法不但要让公民权利免遭侵害,还要为公民行使权利提供必要的条件。
3、第三,宪法划定了公民基本权利行使的边界。与权力相应,公民的基本权利也不能任意行使。通过该条规定,宪法为公民基本权利的行使进行了必要的限制。
4、最后,宪法为公民基本权利保障提供支持。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因此,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的确认和保障,直接关系到其他法律对公民具体权利的确认和保障。要尊重和维护宪法权威,确保宪法在法治体系中的至上地位。
法律依据
《宪法》第五条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宪法》第四十二条 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四十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劳动是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的光荣职责。国有企业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都应当以国家主人翁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劳动。国家提倡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国家提倡公民从事义务劳动。 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
2022-08-08 15:02
2025-01-08 10:39
《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如下:1.法律面前一律平等;2.政治权利和自由;3.宗教信仰自由;4.人身与人格权,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5.监督权,包括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并依法取得赔偿的权利;6.社会经济权利;7.社会文化权利和自由,包括受教育权利,进行科研、文艺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8.妇女保护权,包括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同等的权利;9.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保护;10.华侨、归侨和侨眷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受国家保护。
2022-08-11 11:42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宪法的重要内容。
公民的基本权利是平等权、人身自由权、宗教信仰自由权等权利;公民的基本义务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祖国安全和荣誉、依法纳税等。
公民的基本义务主要有以下几种:
1.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这是我国公民必须履行的基本义务之一。
2.遵守宪法和法律,尊重社会公德。
3.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
4.依法纳税。
5.不得损害国家、集体以及其他公民的合法利益。
2022-08-10 15:14
(1)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3)宗教信仰自由;
(4)人身与人格权,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5)监督权,包括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并依法取得赔偿的权利;
(6)社会经济权利,包括劳动权利,劳动者休息权利,退休人员生活保障权利,因年老、疾病、残疾或丧失劳动能力时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社会保障与物质帮助的权利;
(7)社会文化权利和自由,包括受教育权利,进行科研、文艺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8)妇女保护权,包括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同等的权利;
(9)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保护;
(10)华侨、归侨和侨眷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受国家保护。
2022-10-26 16:46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公民的基本权利主要有:
1.公民的平等权。即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也包括了公民在守法上一律平等。
2.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即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的自由。
3.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正常的宗教活动受国家保护。但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4.公民的人身自由。包括任何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等。
5.公民的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和取得赔偿权。即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